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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兴金友物业公司被授予 “2018年度德州市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9年01月30日 点击: 【字体:


联兴金友物业公司被授予 “2018年度德州市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本报讯(记者 王庆利)近日,2018年度德州市价格诚信单位名单公布,山东联兴建设集团金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全市其他21家单位获此殊荣。

为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建设工作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环境,自2016年起,市物价局联合市文明办出台了《德州市价格诚信单位评选管理办法》,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经营二年(含二年)以上的经营类企业(机构、行业)经营者,均可自愿参加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参评单位分为“市级价格行为规范化单位”和“市级价格诚信单位”两种。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实行届期制,届期两年,届满重新评选。

凡获得“市级价格行为规范化单位”和“市级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经营者相关信息均纳入德州市社会信用诚信体系数据系统,并依规享受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同时,荣誉称号连续保持2年的单位,将被推荐申报省级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山东联兴建设集团金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20162017年度获此殊荣后,2018年度再次被授予此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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