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庆利)2014年11月3日,由市消费者协会传来佳音,集团下属的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评为了德州市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即坚持以“盖老百姓住得起的好房子”为己任,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重点,始终坚持“诚实经营 以诚待人 自强不息 永不言败”的发展思路,想用户之所想,开发建设高品质楼盘和放心满意工程,深受区域内广大消费者的认可和称赞。
据了解,“消费者满意单位”被认为是经营者持有的“金字招牌”,该评比活动由德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商务局、总工会十单位联合开展,是全市最具权威的消费者满意和社会认可度最高的荣誉称号,备受社会关注。